6個 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由朱之鑫、吳新雄、黃龍云、馬中平、張寶順、朱小丹等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生態環境部副部長黃潤秋、翟青、趙英民、劉華等同志擔任,采取“一托一”或者“一托二”的方式,分別負責對河北、河南,內蒙古、寧夏,黑龍江,江蘇、江西,廣東、廣西,云南等省(自治區)開展“回頭看”督察進駐工作。
“欽差大臣”查什么?
先看看督察組情況:
一組:河北、河南, 組長朱之鑫,副組長趙英民;
二組:內蒙古、寧夏,組長吳新雄,副組長翟青;
三組:黑龍江, 組長黃龍云,副組長黃潤秋;
四組:江蘇、江西, 組長馬中平,副組長劉華;
五組:廣東、廣西, 組長張寶順,副組長翟青;
六組:云南, 組長朱小丹,副組長黃潤秋。
這一批“回頭看”選取的10省份,除了河北省屬于試點督察對象、廣東省屬于 批督察對象,其余的河南、內蒙古、寧夏、黑龍江、江蘇、江西、廣西、云南,均屬一批督察序列。
這次“回頭看”主要督察各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動 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情況,省級有關部門整改責任落實和工作推進情況,地市級黨委和政府整改工作具體實施情況。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態環保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檢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態環境問題及其查處、整治情況;督辦人民群眾身邊生態環境問題立行立改情況;督察地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肅責任追究情況。
以往查處及處理的情況
從以往的督察情況看,仍有一些地方落實整改不力,一些督察中發現的問題并沒有解決:
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江西省開展“回頭看”
內蒙古包頭市對明確2017年12月底前需完成整改的危險廢物,截至今年5月仍未解決等。
去年8月,因對督察組交辦的企業偷排污水的信訪舉報沒有采取有力措施,江蘇省南通市7名負責人被嚴肅問責。
今年4月,湖北省黃岡市羅田縣經濟區督察整改不力,甚至暗中支持違法,18名責任人被問責;西州永順縣鴻升紙業在督察進駐結束后,擅自通電恢復生產;湖南省邵陽市有關部門在企業沒有落實整改要求的情況下,擅自撤銷監管措施導致污染反彈;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未對企業問題開展調查,就以舉報不實為結論向社會公開。
企業及新項目要提前做好什么?
完善備案類企業:完善備案類企業檔案,包括環評報告(環評登記表)、環評批復、竣工驗收等相關文件。
對于整頓規范類企業:以發放臨時排污許可證正本的形式納入整頓規范管理工作。
對于滿足輕污染認定條件的,滿足以下幾個條件:①用水量≤1噸/日,沒有生產廢水排放,只有生活污水排放或者用水量≤1噸/日,有生產廢水排放,有廢水處理設施,有達標監測報告;②沒有工藝廢氣排放;③沒有噪聲擾民現象;④不涉及、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⑤不產生危險廢物或危險廢物產生量小(<1噸/年)或已落實處置單位。
對于不滿足輕污染認定的,各整頓規范類企業檔案要求:
①廢水:直排企業有截污納管條件的檔案中提供截污納管方案及計劃表,無截污納管條件的企業檔案中提供污水處理設施達標排放方案及計劃表。對于已完成截污納管的企業檔案中提供排水許可證,已完成污水處理設施的企業檔案中提供安裝污水處理設施的合同及相關驗收監測報告等。
②廢氣:對于無廢氣治理設施的企業檔案中要提供廢氣治理方案及計劃表,對于已完成廢氣治理的企業檔案中提供安裝廢氣處理設施的合同及相關驗收監測報告等。
③危險廢物(含一般工業廢棄物、生活垃圾):有危險廢物產生的企業檔案中提供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處理合同。
④其他要求:相關企業臺賬,比如危險廢物處置臺賬、環保設施運行臺賬等;涉危、涉化、涉重等企業檔案中要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和編制環境風險預案。
現場核查注意事項
(一)上報情況與實際現場情況的一致,特別是上報淘汰關閉類企業與實際現場的一致,生產設施應以拆除,已無恢復生產可能,防止“死灰復燃”;信訪處理情況和整改與實際現場的一致,處理到位、整改到位。
(二)對于企業已關閉,設施已拆除,但原廠房還在的情況,各管委會、鎮政府要防止新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產生,現場核查中無新產生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發現。
(三)各管委會、鎮政府現場提供相關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和信訪件的檔案材料,建立村級自查制度、跟蹤制度和報告制度,特別是相關信訪事件,一有情況,隨時報告,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需要著重強調的是,這一批“回頭看”雖然只涉及10省份,但其他省份切不可無動于衷。與其等著被揪出問題,不如提早行動,切實把督察整改問題一件件落實到位。
如相關企業還不能從中深刻吸取教訓,問責嚴厲程度只會加強,不會減弱!